(一)要求主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按照责任划分,主责方按比例担责,先由其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不够的话由其商业三者险按比例赔,还不够就主责方自己承担。
(二)若次责车投保车损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自己的保险公司在车损险范围内赔偿车损,之后可向主责方追偿。
索赔要及时报警定责,保留票据、维修清单等证据,积极和各方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