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网络诈骗85万案件,确定从犯身份后,受害者可积极与从犯沟通,促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鼓励从犯进行退赃退赔,这有助于受害者挽回损失。
(二)从犯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若从犯掌握其他案件线索,可进行立功,争取从轻处罚。
(三)司法机关在量刑时要全面考量从犯在犯罪中的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若从犯参与程度低,如仅负责辅助联络,且有积极退赃、自首等情节,可在量刑时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若参与程度较高,从轻或减轻的幅度则相对小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