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数额
可先参考不直接抚养方的负担能力、子女实际需要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
父母帮付抚养费时与子女协商金额与方式,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帮付金额、期限、用途等内容。
(三)应对重大情况变化
若发生重大情况变化,像子女突发重大疾病等,可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帮付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