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出纳是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19万数额较大,若用于非法活动或数额在5万元以上用于营利活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此时应尽快归还挪用公款,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出纳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19万数额较大,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刑罚更重。应及时归还资金,向单位坦白并争取谅解。
(三)无论哪种情况,都要重视挪用用途、归还情况、挪用时间等情节对量刑的影响,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自身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