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纳情况。若已缴纳,工伤赔偿不足部分可要求用人单位补充赔偿,因为给劳动者提供工伤权益保障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二)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其要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其他法定赔偿项目。劳动者可先和单位协商赔偿。
(三)协商不成,劳动者收集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剩余医疗费等费用。
(四)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