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持借条申请财产保全,要明确申请时间节点。可在诉前或诉讼过程中申请,诉前申请需注意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起诉,否则保全将被解除。
(二)申请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线索,这样法院才能准确地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
(三)必须提供担保,若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申请。
(四)法院接受申请后,如情况紧急,法院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