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无效时,收受定金方应主动将定金返还给交付方。若合同无效是收受定金方过错造成,交付方有权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交付方也有过错,双方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二)交付方发现合同无效后,可先和收受方友好协商定金退还问题。
(三)若协商无果,交付方要收集合同、定金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