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诉讼期间判定一方遗弃孩子需综合考量行为表现、主观故意和情节恶劣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由法院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离婚诉讼期间,若一方虽有抚养义务,却拒绝履行,如不提供生活费、不照顾日常生活且持续一段时间,这是遗弃行为的表现之一。同时,主观上要有故意抛弃孩子的故意,也就是能预见行为后果还这么做。并且遗弃行为要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像导致孩子生活无着、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等。若一方只顾自身利益,让孩子处于危险或困境,也可认定遗弃。不过判定不能只看单一因素,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实际情况,由法院综合考量。如果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争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