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要明确财产分割诉求,在诉讼请求中清晰写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仔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财产归属,比如房产的产权证书、银行账户明细等。
(三)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方案,争取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积极准备相关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实向法院陈述财产情况。
(四)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出,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