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可能面临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指控的人,如果存在多次哄抢、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加重情形,应认识到可能会被从重处罚,此时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情况。
(二)若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对于被害人而言,若财物被哄抢,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若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可考虑给予谅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