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对方与他人在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二)保留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
(三)留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像公安机关的处罚记录、戒毒所的相关证明等。
(四)准备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