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建立正确的利益观,认识到收受回扣的法律风险。
(二)国家工作人员应时刻牢记自身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回扣的行为,加强廉洁自律。
(三)公司和单位要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员工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