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的债务是否与你有关,关键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若为前夫的个人债务(如赌博债务、为个人挥霍所负债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的),则与你无关,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虽超出日常需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债务),即使已经离婚,你仍需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过,离婚协议中的债务分担约定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若你因此对外承担了不应承担的清偿责任,事后可向前夫追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