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一般民事诉讼,通常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前往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若是合同纠纷,当事人能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和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来管辖案件。
(三)因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诉讼,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中,若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