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另一方可果断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必因对方不同意而放弃离婚意愿。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要积极收集法定离婚情形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方面的证据。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应留存对方屡教不改的相关证据;若因感情不和分居,需准备分居时间达到规定的证据。
(三)即使第一次起诉法院未判决离婚,也不要灰心,在此之后继续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