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应对:若不想快速离婚,当对方提出协议离婚时,可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或者在冷静期届满后,不申请发给离婚证,使离婚流程暂停。
(二)诉讼离婚应对:若对方起诉离婚,在没有法定判离情形下,向法院表明不同意离婚,以此争取法院一审不判离。等判决生效6个月后,对方再次起诉,过程中仍可做相应应对,不过多次起诉后法院判离可能性增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