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沟通,要求对方说明抚养费用途,督促其将费用合理用于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
(二)若沟通无法解决问题,着手收集证据,像抚养费支付记录、对方未把费用用在孩子身上的相关凭证等。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可请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例如自己直接支付孩子相关费用,也可请求法院监督抚养费使用。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若查证属实,会作出合理判决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