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主张权利:在工程欠款发生后,债权人应在三年诉讼时效内,通过发送催款函、协商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使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
(二)尽早起诉:若债务人不还款,且无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避免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让债务人有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理由。
(三)特殊情况申请延长:若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有特殊情况的可向法院申请延长保护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