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盗窃案中,要认定一个人不是共犯,需证明其没有参与共谋、没有实施盗窃行为、没有提供帮助或便利条件,且对盗窃行为不知情。具体来说:1. 没有共谋:证明其没有与盗窃者事先商量、策划盗窃行为。2. 没有实施盗窃:证明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如撬锁、偷窃财物等。3. 没有提供帮助:证明其没有为盗窃者提供工具、信息、藏匿赃物等帮助。4. 不知情:证明其对盗窃行为完全不知情,没有故意隐瞒或包庇。5. 有证据证明清白:如不在场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明其与盗窃无关。6. 与盗窃者没有利益关系:证明其没有因盗窃行为而获得利益。总之,要排除合理怀疑,证明其与盗窃行为无关,才能认定其不是共犯。这需要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其他可能性。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