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老婆擅自出借且损害老公平等处理权,老公可起诉确认借款合同部分无效,追回自己的财产份额。此时老公要收集证明财产为共同财产、老婆擅自出借及损害自身权益的证据。
(二)若出借的是老婆个人财产,或老公事后追认借款行为,老公不能起诉。
(三)若老婆借款行为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损害老公利益的情形,老公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需准备能证明老婆恶意转移财产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