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子是一方婚前所建或继承受赠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保留好相关建造凭证、继承或受赠的法律文书等,以证明是个人财产避免被分割。
(二)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子,双方可协商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款;若双方都没能力补偿,可共同委托拍卖机构对房屋进行拍卖,再分割所得价款。
(三)对于家庭成员共同出资建造的家庭共有财产,可先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析产,确定属于夫妻的部分后,再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四)分割时要考虑农村房屋交易限制和宅基地使用权益,可咨询当地村委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