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补偿项目:补偿一般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
(二)明确评估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由评估确定,评估要按相关原则和规范进行。
(三)计算补偿费用: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按照实际费用或当地政策算;经营性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经营状况、停产停业期限等评估。
(四)获取准确标准:查询当地政府发布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当地房屋征收部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