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资金80万,要及时退还挪用资金,以争取从轻处罚。
(二)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挪用资金的用途、时间等情况,积极配合调查,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三)若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应停止相关非法行为,并协助司法机关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