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履约保证金计算依合同约定执行;无约定时通常维持原金额,非承包方原因致工期顺延可协商调整并书面明确变更。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当合同对工期顺延下履约保证金计算有明确规定时,双方应依约履行,如按顺延工期相应比例增加或维持原金额等。若合同未作约定,由于履约保证金旨在担保合同履行,在工期顺延但工程仍需按约完成的情况下,一般维持原合同约定数额直至工程最终完成。不过,若工期顺延是因非承包方原因导致,承包方与发包方从公平合理角度出发,可协商调整履约保证金,如适当降低金额或延长退还时间等。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可避免后续纠纷。若您在履约保证金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