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法院驳回撤销仲裁申请且不能上诉时,如果有新发生的、足以撤销仲裁裁决的证据,可进一步收集整合证据,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确认存在符合法定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如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等不法行为等。
(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与时间范围之内,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再审来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第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