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需确定清算人,按规定通知债权人、清理财产、分配财产,清算期间限制经营活动,结束后编制报告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清算人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也能经半数合伙人同意指定或由法院指定。清算人有通知债权人、公告、清理企业财产、编制报表、处理未了结事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职责。债权人要在规定时间申报债权。财产分配按法定顺序进行,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再偿还债务,剩余财产依合伙协议分配。清算期间企业虽存续,但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确认后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若在合伙企业解散清算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