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于赠与过户
若房子还未过户,男方可直接撤销赠与。若已过户,若女方有严重侵害男方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男方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男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要回房子。
(二)因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过户
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随意撤销,男方难以要回房子。
(三)基于离婚协议过户
离婚协议生效后通常不能随意反悔要回。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男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