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股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避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在公司清算时,股东应关注自身按出资比例或章程规定获取剩余财产的权益。
(三)个人若想让公司名下财产实质归自己,需通过合法程序受让公司全部股权和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