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情形: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要确定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
(二)收集证据:准备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如重婚或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且证据要真实、合法、与案件相关。
(三)协商赔偿:尝试和对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签订赔偿协议。
(四)诉讼处理: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损害赔偿,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一审被告未提,二审提出,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行起诉,双方同意二审一并审理的,二审可一并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