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在保护自身权益时,要清楚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若软件为合作开发,保护期截止到最后去世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可在这期间维护软件著作权相关权益。
(二)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自软件首次发表后开始算,截止于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且要尽快完成软件发表,若自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保护。
(三)因为软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其他限制,权利人可随时维护这些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