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房产、车辆、股权等非存款形式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若发现男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请求法院让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若男方无存款且无上述不当行为,双方正常按照法律规定或协商结果分配现存的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