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出现法定情形中止执行,待中止情形消失,随时可恢复执行,一般不受申请执行二年期间限制。
(二)若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又申请恢复执行,要在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二年)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