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先确定债务是公司债务还是前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若为公司债务,通常由公司承担;若为个人债务,现任法定代表人无承担义务。
(二)审查是否存在特殊情形。查看前任法定代表人在职时有无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若存在,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