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房贷划分依房产购买情况而定。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房贷为其个人债务,需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贷为共同债务,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原则判决,获房方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对方。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及债务处理有明确规则。对于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名下的房产,因其购房行为在先且产权登记在一方,所以房产归属该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应视为共同投入,所以要对另一方补偿。若婚后共同购买房产,因是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行为,房贷自然属于共同债务。先由双方协议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若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则是为保障公平和弱势方权益。若遇到离婚时房贷划分及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可获取详细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