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离婚诉讼过错方,要明确法定情形,包含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和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证明过错需提供对应证据。证明重婚要提供结婚登记或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证明与他人同居要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证据;证明家庭暴力可提供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明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可提供证人证言、居委会证明等;证明其他重大过错需结合具体行为性质等判断,提供反映该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