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接收并研读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像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清楚对方诉求和事实理由。
(二)若同意离婚,尝试和对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三)若不同意离婚,准备好答辩状,说明不同意的事实和理由,提供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
(四)严格按法院通知参加庭审,遵守纪律,积极举证、质证和辩论,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