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彩礼让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提出,法院会支持。
(二)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彩礼通常不用退还。
(三)司法实践里,结婚时间短是重要考量。若给彩礼使给付方生活陷入困境,即便婚后共同生活过,也可争取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