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正常赠与,如生日礼物、节日红包等,这已经完成了财产所有权转移,离婚时通常要不回来,所以在赠与前要考虑清楚,避免后续纠纷。
(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彩礼,若存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的情况,可以要求返还,要注意留存好相关证据,如支付凭证等。
(三)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将大额财产赠与女方,另一方要及时了解财产情况,掌握证据,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