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保护期限维护
若想持续拥有商标权,需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要是没在这个时间段办理,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可以利用。每次续展后,商标权能再获得十年的有效期。
(二)商标权保护范围防范
要明确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日常经营中,避免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同时不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对于驰名商标,更要严格避免在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上使用可能误导公众、损害其注册人利益的商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第五十七条规定了多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