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材料: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孩子出生证明,以及证明对方拖欠抚养费的证据。
(二)撰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及后续抚养费的具体金额,还有事实理由。
(三)递交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状和材料。
(四)开庭陈述:法院受理通知开庭后,在庭审时陈述事实、出示证据说明对方拖欠情况。
(五)申请执行:若胜诉而对方仍不支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冻结账户、扣划存款等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