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借车仅有交强险时,车主应确保借车人有合法驾驶资格且未饮酒等,避免出现保险公司免责情形。
(二)若发生事故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配合做好理赔流程,积极协助受害人获得交强险的赔偿。
(三)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等导致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车主和借车人要清楚保险公司后续有权追偿,需做好应对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