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败诉后申请再审,首先判断是否属于特殊情形。若没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且是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后二审败诉申请再审,一般无需交纳诉讼费用。
(二)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且法院决定再审,或者对一审判决、裁定未上诉,生效后申请再审且法院决定再审,就需要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了解缴费标准和期限,按时完成缴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