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离婚案不做当庭判且想申请延期审理,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法定情形。如必须到庭的人有正当理由未到、临时提出回避申请、需通知新证人、调取新证据等情况。
(二)若符合情形,准备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详细阐述具体理由。
(三)等待法院审查,若法院认为理由成立就会准许延期,理由不成立则可能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