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避免涉及帮信罪,不要轻易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网络犯罪相关帮助。
(二)不参与支付结算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的相关活动。
(三)不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为网络犯罪提供五万元以上资金。
(四)杜绝获取因帮助网络犯罪而产生的一万元以上违法所得。
(五)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相关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不要再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六)避免为实施犯罪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象提供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