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离婚时,双方先自行协商男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事宜。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为月总收入的20%-30%;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二)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包括定期给付与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可选择按月、季或年支付;具备条件时可选择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明确支付期限:抚养费定期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停止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