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承担过多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费用,车主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选择保障范围广、赔付比例高的保险产品。
(二)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量与伤者协商合理的赔偿方案,避免不合理诉求进入司法程序。
(三)对于非医保用药部分,可与医疗机构沟通,尽量使用医保范围内的药物。
(四)若涉及鉴定,提前确认保险合同中关于鉴定费用的承担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