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计算标准: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月工资来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加班工资不包含在内,且所在单位需按月支付。
(二)确定期限规定: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能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不过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
(三)关注阶段变化: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有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停工留薪期满还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