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离婚后发现未处理补偿问题,可以起诉要求前夫给予补偿费。
(二)若前夫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在离婚后才发现的,无过错方可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不过要在发现后合理时间内进行。
(三)起诉时需准备好证据材料,以此证明符合补偿或赔偿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