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判断租赁事宜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是则为共同债务,反之仅一方个人经营且收益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
(二)承担债务: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向任一方主张全部债权;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承担。
(三)内部分担: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偿还后可按约定分担。
(四)解决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调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解决,由法院判定债务性质及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