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需留存好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二)若发现对方在离婚时隐藏等损害自己财产权益行为,应收集相关证据,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财产,证据包括财产交易记录、转账凭证等。
(三)若因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可证明欺诈、胁迫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并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